據澳大利亞外電報導,如果企業提供的尼古丁電子煙產品違反了藥品監管機构的一套嚴格的新安全指南,從今年晚些時候開始,他們將面臨高達1100萬美元的罰款。
從10月起,最低安全和品質標準將對供應到澳大利亞且未在澳大利亞治療用品登記處注册的電子煙產品生效。現時登記册中沒有尼古丁電子煙產品。
此舉是電子煙法規改革的一部分,這意味著澳大利亞人在從海外線上購買電子煙和電子煙產品之前必須有處方。
新的質量規則規定,產品不得含有尼古丁以外的任何活性成分。他們還詳細說明了標籤和包裝規則,包括將商品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的警告。
某些用於調味的成分也將被禁止使用,因為有證據表明它們對消費者構成健康風險。其中包括用於產生肉桂味的肉桂醛和用於產生忌廉味但與嚴重肺損傷有關的丙酮素。
調味電子煙產品特別受年輕澳大利亞人的歡迎,他們擔心含有尼古丁的產品也會吸引18歲以下的人。澳大利亞藥物和酒精基金會審查的調查表明,大約14%的12-14歲的人嘗試過電子煙。
TGA的一比特女發言人表示,提供不合規的產品是一種刑事犯罪,還可能導致民事處罰和罰款,個人最高5000個罰款組織,最高1110000美元,以及公司50000個罰款組織,最高11100000美元。
聯邦衛生部就新標準進行了廣泛的磋商,宣導組織Quit在其迴響中辯稱,監管機构應根據有關其可能構成的風險的新證據,定期跟踪和更新受限成分。
TGA發言人說,如果有更多證據表明尼古丁電子煙產品中使用的其他成分具有明顯的與吸入相關的健康風險,TGA將把附表1中的清單修改為TGO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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