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組織重申電子煙有害,無充分證據證明其可助戒煙,亟待出臺政策予以管控
近日,有報導稱:“世衛組織煙草小組最新報告:有證據表明電子煙能幫助煙民戒煙。”
對此,記者採訪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無煙草行動科技官員孫佳妮。 孫佳妮重審:“世衛組織的態度沒有改變,電子煙並不安全,且尚無充分證據證明其可以幫助戒煙。”
世衛組織報告顯示,電子煙含有成癮性的尼古丁,其本身雖不致癌,但它可能起到“腫瘤誘發物”的作用,並參與惡性疾病和神經退化的生物過程。 除此之外,電子煙的氣溶膠中還含有多種對人體有害的有毒化學物質。 並且電子煙可能成為吸引青少年吸煙的一個途徑。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發現中國已經成為電子煙生產主要的基地。 天眼查資料顯示,我國現有超過12.8萬家電子煙相關企業。 地域分佈上,廣東省的電子煙相關企業數量最多,超過2萬家。
不改對電子煙立場,世衛組織:電子煙有害
近日, 多家媒體援引來自某媒體的一篇名為《世衛組織煙草小組最新報告:有證據錶明電子煙能幫助煙民戒煙》報導稱:“一直否認電子煙戒煙效用的世界衛生組織正在轉變態度:最新發佈於世衛組織官網的《煙草制品管制科學基礎報告:WHO研究組第八份報告》 (以下簡稱《第八份報告》)指出,在某些情况下,電子煙能幫部分煙民戒煙,對公共健康產生積極影響。”
甚至在報導中,使用了“電子煙可以被視作控煙的契機,以最終實現無煙未來的‘新紀元’。” 的說法。
一時激起千層浪。 難道世衛組織態度真的改變了嗎?
對此, 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無煙草行動科技官員孫佳妮對記者表示: “這是斷章取義。對於電子煙的立場,世衛組織的態度未有改變:電子煙並不安全,對使用者和周圍人都會新增健康風險。若沒有禁止則必須進行嚴格監管。且尚無充分證據證明其可以作為戒煙工具。”
孫佳妮建議,關於世衛組織的立場,可以參考2021年8月發佈的《2021世界衛生組織全球煙草流行報告》。 《2021世界衛生組織全球煙草流行報告》內容包括電子煙的發展狀況,以及其存在的危害性及相關證據。
孫佳妮表示, “《第八份報告》是由世衛組織牽頭成立的由全球多位科學家組成的世衛組織煙草製品監管研究小組所撰寫的,意在為世衛組織和成員國提供支援煙草和尼古丁製品監管政策制定的最新科學證據。基於最新的證據,世衛組織在《2021世界衛生組織全球煙草流行報告》 中提出了世衛組織關於電子煙的立場和政策建議。”
對於,對於上述媒體報導中引述的“電子煙可以幫助戒煙”問題,孫佳妮給與否認。 世衛組織現時仍然認為尚無充分的人群層面的證據證明電子煙可以作為戒煙工具。
孫佳妮表示: “儘管有研究顯示電子煙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幫助一些吸煙者戒煙,但這些研究的確定性較低,且研究所涉及的產品往往是單一的,電子煙的種類五花八門,並沒有辦法確認所有電子煙產品都可以產生同樣的效果,故電子煙作為人群層面的戒煙手段所能發揮的作用尚 不明確。
而且,報導中涉及的研究在對戒煙的定義上是有爭議的。 如果戒煙僅僅是戒除煙草製品,換句話來說,吸煙者可能從傳統捲煙轉而去使用含尼古丁的電子煙,那麼使用多長時間就會成為新的問題,因為長期使用電子煙可能會新增健康風險。 所以僅僅是從傳統捲煙轉而使用電子煙,並不能徹底保護人們的健康。
囙此,在沒有足够證據之前,世衛組織認為電子煙不應被作為戒煙工具來推廣使用。 如果真正想要幫助吸煙者戒煙,政府應該採取已知的被證明有效的戒煙干預措施,比如提供戒煙幫助、尼古丁替代療法和非尼古丁藥物等。
同時,世衛組織也建議應該採取科學戒煙手段幫助電子煙使用者徹底戒除對尼古丁的依賴。
據瞭解,世衛組織過去幾年收集的證據顯示:電子煙所產生的氣溶膠中含有毒化學物質,絕大多數都含有尼古丁,並被證明對人體會帶來健康風險。 只要對人體有害的產品,都應該受到嚴格的監管。 同時,也無充分證據證明電子煙有助於戒煙。 囙此,世衛組織對電子煙的監管建議是:如若沒有禁止電子煙的生產、銷售和分銷,都應該對電子煙進行嚴格的管制。 由於證據逐步的累積,世衛組織發現可以改裝的電子煙會導致濫用的現象發生,所以對於可自行改裝的電子煙,世衛組織建議禁止銷售。 但對其他所有電子煙,不論是否含有尼古丁,只要沒有禁止,就應該受到嚴格的管制。
電子煙已開始氾濫,需要加快制定政策
電子煙是世衛組織統稱的“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ENDS)和“電子非尼古丁傳送系統”(ENNDS)中最為常見的一種形式。 電子煙是加熱含有尼古丁的溶液蒸發為氣溶膠(屬於“煙霧”)、供使用者吸入的電子器具。 電子煙有封閉系統(一次性或可替換煙彈)和開放系統(可注油)兩類。
世衛組織資料顯示,電子煙市場不斷擴大。 2019年市場規模達150億美元,若不加以嚴格監管的話,預計2026年,全球電子煙規模可能達到580億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報導顯示,中國已經成為全球電子煙第一生產大國,產量約占全球的95%,其中90%以上供應出口。
天眼查資料顯示,我國現有超過12.8萬家電子煙相關企業。 主要分佈在廣東、江蘇、山東和浙江。 其中廣東電子煙企業最多,相關企業數量分別為2萬多家,約占全國16.25%。 江蘇省擁有1.5萬家,山東、浙江此類企業數也都超1萬家。
並且近年來我國電子煙相關企業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 2021年1月至今,全國共新增相關企業超過7萬家。 這一數據在2020年還只是為2.5萬家。 2017年以來,年度企業註冊均超過5000家。
不僅在生產端,在銷售端電子煙幾乎無處不在。 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控煙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復旦控煙研究中心”)發佈的《電子煙營銷及對青少年健康影響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調查期間,在一個月內曾嘗試購買電子煙的青少年中,2/3都成功購買到電子煙。
青少年可以通過線下實體店購買、網絡購買、他人贈送、便利商店購買等途徑獲得電子煙。 其中,線下實體店購買占比為42.4%,網絡購買比例為38.8%,他人贈送占比28.2%,便利商店購買占比16.5%,藥店購買4.6%,其他通路獲取占比13%。
《報告》還顯示,電子煙傳播與行銷呈現年輕化、互動性的特點。
線下通路,有1/3店鋪提供閃送服務,近1/4的店鋪擺放會員二維碼,進行精准行銷。 所有店鋪都有電子煙相關的文宣資料,促銷活動和品牌活動多採用大面積的易拉寶或燈箱展示,而未成年人保護等則多以小面積的桌立形式展示。
在年輕人聚集的微博平臺,電子煙微博帖子呈現原創化、視覺化的特點。 電子煙微博中普遍含有電子煙產品資訊或者logo,但是大部分健康警示缺失,並提及或暗示了電子煙具有幫助戒煙、减少健康危害等功能。 電子煙微博圖片及視頻畫面構圖突出產品單獨陳列部分包含蒸汽元素和卡通形象,突出展示電子煙的“可玩性”和“年輕化”。 電子煙品牌的網站,76%沒有任何健康警示聲明,雖然部分網站有健康警示資訊,但資訊較為模糊,警示力度不够。
對此,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控煙研究中心主任鄭頻頻建議:“取締室內品吸點,構建無煙環境。禁止通過微商、閃送等形式線上銷售。在電子煙門店新增健康警示。對於未成年人保護、健康警示等資訊標識的位置和大小作出明確規定。”
資料顯示,全球有111個國家對電子煙進行了不同程度的管制,其中32個國家是徹底禁止了電子煙銷售、進口和生產。 79個國家允許銷售電子煙,但進行了各個層面的管制,包括在公共場所禁止使用,對於行銷和廣告促銷進行一定的限制和禁止。
來源:藍鯨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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