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電報導,哥斯大黎加立法者本周在第二次辯論中準予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將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等電子煙產品。 該法案以33票贊成和7票反對獲得通過。
據報導,17名代表沒有參加投票,該法案仍必須簽署成為法律,並在生效前在La Gaceta上公佈。
除了禁止在大多數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外,該法案還為該國對電子煙設備和配件(例如線圈和電子煙油)徵稅奠定了基礎。
衛生部準予了該法案,該法案是在冠狀病毒大流行之前首次提出的。
「我認為這個項目對這個國家非常重要。它得到了衛生部的全力支持。」 一比特支持該法案的議員說。 「這完全符合我們已經發佈的關於使用電子煙設備的健康警報,我們甚至非常清楚,沒有研究可以表明電子煙是一種戒煙療法。相反,我們必須抑制香煙的使用和蒸發器的使用。」
稅收將分配給哥斯大黎加社會保障基金(CCSS),專門用於治療與煙草消費有關的疾病。
Red Nacional Antitabaco(RENATA),國家反吸煙網絡組織對法律的準予表示滿意。
該組織的總裁Nydia Amador保證,新法規將大力支持Ley de Control de Tabaco(煙草控制法)。
「重要的是要考慮所有煙草產品消費者,包括電子設備或電子煙消費者,對任何呼吸系統疾病的脆弱性,因為對使用汽化器和加熱煙草產品的影響的首次研究表明,對煙草產品的負面影響肺以及免疫和心血管系統。」 阿馬多爾說。
RENATA還表示,電子煙宣導者試圖通過聲稱電子煙的危害比煙草使用低95%來混淆公眾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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